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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怕菲越申诉国际法庭?

导读:南海对而言实在太重要,在对海洋权益认识越来越清晰的今天,应当完全明白了,南海也是的核心利益,事关中华民族的复兴前途。谁要在南海利益方面损害的权益,都必将遭到回击与严惩,这是没有办法妥协的。南海问题一直是许多国家心头“理不顺”的症结,目前,中、越、菲三国之间因此而生的矛盾已经一发不可收拾。在继菲律宾三月份将南海纠纷诉诸国际法庭后,越南近期也表示,可能将联合菲律宾就南海领土争端对发起司法诉讼。

位于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也一度要求提交书面回应以证明合法拥有南海主权。对此,政府已经拒绝,外交部发言人也多次表示,“中方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有关仲裁的立场没有改变。”其实,现在很多人对拒绝回应菲律宾提起的仲裁的原因不甚清楚。不过,如果详细瞭解一下在海洋法公约上的权利和历史,就不难判断,中方现在为何态度如此强硬。

首先,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特别规定,缔约国可以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声明的方式,排除强制仲裁程式适用于领土归属、海洋划界、历史性所有权、军事利益等海洋争端。2006年8月25日,作为签署公约的首批国家之一,依据此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书面声明,对于《公约》第298条第1款(a)、(b)和(c)项所述的任何争端,即涉及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军事活动等争端,政府不接受《公约》第15部分第2节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

也就是说,即使菲律宾、越南均上诉,仲裁法庭也会通过程式审议发现,它们所提诉讼并不在其仲裁范围之内。另外,这一排除性声明是合法的、公开的、有效的,理应受到尊重。所以,依仲裁规则,仲裁法庭应该会很快宣布不予受理此项诉讼。这样一来,拒绝回应的理由就非常清晰。

其次,在源远流长的历史上,已经对现今有争议的南沙、西沙群岛的发现和管辖有了大量且详细的记载。汉代,人民在航海和生产实践中发现并经营了南沙群岛。

这在东汉杨孚《异物志》、三国时万震的《南国异物志》、东吴将领康泰的《扶南传》等书里均有记载。晋代,斐渊在《广州记》中对渔民在南海捕鱼和采珊瑚作了记录。自唐贞元以来,已将南沙群岛列入了的版图,至明、清则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在南海主权有2000多年历史,如此沉重的传承,不是哪一个小国家突然翻白眼,就可以据为己有的。同样地,西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古代政府对西沙群岛的管理始于秦代;

唐宋时期的《岭南代答》和《诸蕃志》均对南海的航路以及岛屿的位置、名称等有了较详细的考察和记载;明清时期的《大清中外天下全图》、《清直省分图》、《大清万年一统天下全图》等官方舆图中,都在海南岛的东南方绘有南海诸岛,列入疆域版图。总的来说,人民最早发现和开发这些岛屿礁滩并且最早对这些岛礁进行管辖、行使主权的历史事实是不可改变的。而且,直到二战后相当长时期内,都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越南、菲律宾等国从70年代开始,才逐渐以军事手段占领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进行大规模的资源开发活动并提出主权要求,这对于来讲,就是明目张胆的抢夺和侵占。所以,不论从海洋法公约上讲还是从历史上讲,越、菲等国都完全没有理据对南海一些岛礁声明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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